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安委办〔2023〕104号)“八大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全市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全市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当前安全防范形势,以及元旦、春运、春节、节后复工复产等岁末年初事故防控特点,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百日行动,以最严标准、最强措施,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重点范围
重点在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烟花爆竹、自建房、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百日行动。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百日行动。
四、重点内容
(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吸取山西吕梁永聚煤矿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3〕103号)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治理5类重点场所、10个方面突出隐患问题,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生产仓储物流企业、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石化企业、高层和地下建筑等高风险场所隐患排查治理,降低“低防范”区域场所火灾风险,采取集中检查、专家会诊、异地执法等方式集中整治,提升执法质效。针对自治区、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推进隐患整改,力争年底前全部整改销案;针对经营性自建房,持续落实自建房“拆窗、砌墙、装设施”技防措施,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推广健全“十户联防”机制,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针对电动自行车,按照《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火灾治理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指南》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全链条管控措施;针对电气焊作业,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乡镇街道的属地监管作用,组织好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等基层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网格排查,斩断致灾链条,严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校车”,严厉打击超速、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精准查缉各类重点隐患车辆,切实提升路面管控效能。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政策措施,将源头治超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倒逼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履责,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监管、驾驶人行为监管、企业平台监管、穿透式监管等责任。加大运输企业隐患整治力度,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清单,将存在严重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货运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通过停业整顿、责令整改、追究负责人法律责任等手段,不断提高货运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紧盯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及公路边沟较宽、标线不清、无信号灯、无减速带等路段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引导,多形式开展公路沿线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雨雪冰冻、团雾大雾等恶劣天气和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引导管控,严防连环相撞造成群死群伤。强化春运安全保障,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同时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确保春运期间全市道路运输安全有序,全力打赢春运安全保卫战。
(三)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各在建项目对办公区和生活区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开展一次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对活动板房是否使用合格材料搭建并进行验收,对活动板房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不留死角盲区。深刻吸取山西临汾安泽县“11•24”施工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教训,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各项措施落实为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要紧盯大型在建项目和房屋市政工程等项目的关键施工环节,重点整治违规作业、野蛮施工、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运用科技手段,加大高空作业升降平台、钢网片外架防护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的推广应用,推动吊篮加安全绳、安全绳安全带加水平兜网等各种形式的“双保险”措施,不断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减少危险作业面和危险作业面人数。
(四)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燃气供给、使用各环节安全水平,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监管体制,规范企业使用燃气行为,突出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扎实推进“问题气、瓶、管、阀、灶、管网、环境和人”起底排查整治,采取精准严格有力措施集中攻坚。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瓶改管”改造,全面落实燃气用户安全网格化治理。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行为,对非法充装燃气的“黑站点”、非法运输燃气的“黑车辆”、非法存储和销售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一防三提升”。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特殊作业及异常工况处置的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加大对设备设施、管道的检查力度,切实做好防腐保温、防泄漏工作,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诊断、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问题隐患的整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殊作业操作规范、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提升员工技能素质水平;强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双重预防数字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等系统的应用,并将登记系统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执法范畴,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六)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监管。组织专业力量对辖区矿山企业全面排查“过筛子”,把矿山企业的办公楼、浴室、矿灯房、食堂、宿舍、工棚等人员密集场所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严肃查处矿山企业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防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深刻吸取广西崇左扶绥县盛天舜兴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11•14”爆破事故等事故教训,加强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严格爆破器材管理和爆破现场管控,严禁无证作业行为。深刻吸取黑龙江龙煤双鸭山双阳煤矿“11•28”重大事故教训,狠抓地采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严禁不按设计支护、空顶作业和未经审批动火作业行为。督促各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力排除各环节盲点、堵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整改。结合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开展针对性的现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整治、绝不手软。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严防矿山爆破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七)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深刻吸取百色平果市广西兴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20”爆炸事故教训,重点督促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等行业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同时组织开展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全覆盖考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煤气、喷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简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企业至少每月1次)。
(八)加强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旺季专项检查和“打非”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经营、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网络销售、邮寄快递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从严查处违规存放、超量储存和不规范经营等行为,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九)强化经营性自建房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自建房方面,加快推进房屋安全性鉴定、分类整治和存量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游客密集场所、旅游住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密切监控景区人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件。特种设备方面,加强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车辆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运行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风险较高的设施设备,坚决依法停止使用。
(十)全面抓好自然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现在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阵以待,压实责任,狠抓火源管控、强化应急准备,全力做好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准备工作。要严格火源管控,加强用火审批、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护,严厉打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防范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要强化森林火险短临监测预警预报,加强会商研判,精准评估火灾风险,落实响应措施。要加快火灾扑救装备项目等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保障,重要时段靠前驻防力量和装备,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险情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强化备勤备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及时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实战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百日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二)全面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安全监管,严格精准执法,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坚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隐患没有排查出来是失职、排查出来没有整改是渎职”,充分运用约谈曝光、警示提醒、一案双罚等措施,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推动企业主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以国考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提升。近期,国务院考核巡查组8个专家累计检查企业单位(场所)60多家,反馈多个问题隐患。对专家现场排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认真分析查找症结所在,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加快推进整改。用好综合督导和考核巡查结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失信联合惩戒、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典型事故曝光等制度措施,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百日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四)全面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素养。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岁末年初事故规律特点,深化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持续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网络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和火灾自救逃生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好安全带,引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特别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强化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居家用火等宣传教育。要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曝光重大风险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公众安全意识、避险减灾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指导各类企业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各级安委办要将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百日行动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督查的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各级安委办要坚持眼睛向下向下再向下,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不作为的,要理直气壮,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百日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