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壮族三月三”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壮族三月三”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南安委办〔2024〕47号

颁布部门: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4-09生效日期:2024-04-09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4年3月26日以来,自治区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就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防汛、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进行了多次部署安排。根据市领导的指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壮族三月三”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形势,全面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防范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防范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特别是“壮族三月三”将至,群众出行旅游意愿激增,各类节庆民俗活动大幅增加,交通安全风险、旅游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风险、森林火灾风险、汛期安全风险等明显增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面临严峻挑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按照近期市委市政府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和《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4〕42号)要求,全面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深入研判风险,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加务实的举措,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头,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确保“壮族三月三”假期全市安全形势稳定有序。4月份,市安委办将组织15个安全生产分片包联工作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有关清明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二、突出节庆特点,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道路交通方面,紧盯农村公路特别是往返陵园、墓区、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强化节日交通宣传引导,及时劝阻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搭载多人、不按交通规定行驶等显见违法行为。水上交通方面,要重点加强客运旅游航线以及群众集中出行渡口、库区、热门涉水旅游景点、重大民俗活动水域等重点区域安全监管。烟花爆竹方面,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重点防火区等重点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监管,依法劝阻、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场所的消防监管。特别是对群众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要组织人员对公墓、陵园、寺庙等场所开展检查,及时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严禁在公墓陵园、旅游景区、山林草原明火祭祀,严防“村火上山、山火进村、山火进厂”。旅游安全方面,要严格管控各类景区游客人数,组织排查整治通往景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景区内部边坡、急弯陡坡、临崖临水路段的安全隐患。预报有极端恶劣天气的,要组织人员引导游客远离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劝阻游客和驴友暂停户外探险活动。森林防灭火方面,要针对进山旅游、野外用火增多等情况,在入山要道、交汇路口、重点景区等设立检查站,加强车辆、人员登记管理,严防火种进山入林;督促森林公园、林场、有林景区等单位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护林员、瞭望员在岗在位,及时制止劝阻野外吸烟、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防汛方面,要加密短临监测预警和局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强化旅游景区、偏远山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风险提示,坚决果断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毫不放松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始终绷紧神经,严格值班值守应急处突工作落实

  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半小时口头报送、1小时书面报送要求。要加强节日值班值守情况的抽查检查,坚决杜绝信息报送不及时和信息倒流问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箭在弦上的应急状态,向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关键部位靠前部署、精准前置,结合当前事故灾害形势和历年“壮族三月三”假期风险规律,落实应急预案、力量、物资、装备准备,加强针对性、实战化训练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响应,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同地区相关
南宁市城市内河湖泊保护管理规定
南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市区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已失效)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宁市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4年修订)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