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4年3月26日以来,自治区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就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防汛、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进行了多次部署安排。根据市领导的指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壮族三月三”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形势,全面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防范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防范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特别是“壮族三月三”将至,群众出行旅游意愿激增,各类节庆民俗活动大幅增加,交通安全风险、旅游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风险、森林火灾风险、汛期安全风险等明显增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面临严峻挑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按照近期市委市政府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和《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4〕42号)要求,全面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深入研判风险,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加务实的举措,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头,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确保“壮族三月三”假期全市安全形势稳定有序。4月份,市安委办将组织15个安全生产分片包联工作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有关清明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二、突出节庆特点,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道路交通方面,紧盯农村公路特别是往返陵园、墓区、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强化节日交通宣传引导,及时劝阻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搭载多人、不按交通规定行驶等显见违法行为。水上交通方面,要重点加强客运旅游航线以及群众集中出行渡口、库区、热门涉水旅游景点、重大民俗活动水域等重点区域安全监管。烟花爆竹方面,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重点防火区等重点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监管,依法劝阻、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场所的消防监管。特别是对群众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要组织人员对公墓、陵园、寺庙等场所开展检查,及时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严禁在公墓陵园、旅游景区、山林草原明火祭祀,严防“村火上山、山火进村、山火进厂”。旅游安全方面,要严格管控各类景区游客人数,组织排查整治通往景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景区内部边坡、急弯陡坡、临崖临水路段的安全隐患。预报有极端恶劣天气的,要组织人员引导游客远离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劝阻游客和驴友暂停户外探险活动。森林防灭火方面,要针对进山旅游、野外用火增多等情况,在入山要道、交汇路口、重点景区等设立检查站,加强车辆、人员登记管理,严防火种进山入林;督促森林公园、林场、有林景区等单位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护林员、瞭望员在岗在位,及时制止劝阻野外吸烟、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防汛方面,要加密短临监测预警和局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强化旅游景区、偏远山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风险提示,坚决果断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毫不放松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始终绷紧神经,严格值班值守应急处突工作落实
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半小时口头报送、1小时书面报送要求。要加强节日值班值守情况的抽查检查,坚决杜绝信息报送不及时和信息倒流问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箭在弦上的应急状态,向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关键部位靠前部署、精准前置,结合当前事故灾害形势和历年“壮族三月三”假期风险规律,落实应急预案、力量、物资、装备准备,加强针对性、实战化训练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响应,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