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委办〔2023〕5号)有关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省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重点策划活动内容,按照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开展我省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凝聚全省上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的强大合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新篇章筑牢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主要活动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3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深化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重温《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通过深入系统贯彻、组织集体学习、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等方式,带动全省各级安委会、干部职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自觉学深悟透,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标对表推进工作。督促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5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北京设主会场,各省设分会场,省安委办将组织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结合“最美应急人”发布情况介绍,举办江西省2023年“安全生产月”启动新闻发布会。6月16日,2023年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由南昌市安委会承办,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政策。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文创产品、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各地、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特色,以现场或在线等形式启动2023年“安全生产月”,并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安全科普宣传等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维持全月宣传热度,不断掀起“安全生产月”宣传热潮。
(三)开展“最美应急人”选树活动
系统诠释“忠诚、为民,创新、实干,清廉、奉献”江西应急文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和重点工作、重大任务执行,重点面向基层,聚焦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第一线、改革发展主战场、服务群众最前沿,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处置、抢险救援、灾害救助等任务中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应急先锋、安全尖兵的代表性先进个人,发布江西省“最美应急人”和“最美应急人提名人选”,在第22个“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事迹发布、风采展示和集中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和安全发展事业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
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突出面向企业一线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安全知识“人人学”,突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鼓励每个地市结合实际至少打造1个立得住、唱得响的品牌活动,百花齐放各展风采。组织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在楼宇电梯广告屏,飞机、高铁、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主流媒体及新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五)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结合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七)开展井冈山安全发展论文及新媒体作品等征集活动
开展我省第十八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文征集活动,围绕如何促进“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就安全生产工作探索与实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等,组织动员各级安委会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者,特别是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安全生产工作者积极投稿,凝聚全社会智慧,为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弘扬应急科学精神,倡导科学应急方法,拍摄制作安全警示教育片、科普宣传片,设计应急虚拟形象,制作公益类文创产品,组织开展应急科普宣传产品和新媒体作品、原创歌曲MV和舞台节目创意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第四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推动产生一批全省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及优秀创客。
(八)组织开展应急安全文化和应急科普、安全体验场馆大调研
大力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强化“每个公民都是自己安全的主人”,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各类应急科普、安全体验和应急演练活动,持续推进公共安全文化攻坚和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推进应急文化创新,开展应急安全文化建设和应急科普、安全体验场馆调研,摸清全省应急科普和安全体验场馆“家底”,制作全省应急科普和安全体验场馆地图,遴选推进一批高质量场馆向全社会推荐,鼓励各级中小学校和社会各界组织参观,拓宽民众接受安全宣传教育途径,加强应急科普知识学习,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把安全责任向企业、家庭、个人延伸,让每一个人做自己安全的主人,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九)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聚焦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方式,落实举报奖励要求,健全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积极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曝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监管干部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深入采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万里行”6月启动,12月底前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等,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在本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公布1至2个“一案双罚”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
三、组织机构
全省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安委会组织开展,成立由省应急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为牵头单位、省安委会其他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徐卫明为主任,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宣教处),负责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综合指导各设区市、行业、省直部门开展活动。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闯兼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参照省组委会,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广泛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及时印发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协调联动,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四)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安委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明确1名联络员并于5月25日前报送联络员反馈表(附件1),牵头单位同时报送组委会副主任名单;并及时向省组委会活动办公室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7月1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总结报告要突出特色活动、具体实例和数据,省组委会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选,并产生一批“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刘方,0791-85257196。
通信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抚河南路199号907室(邮编:330030)。
电子邮箱:jxyjdx@163.com。
附件:1.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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