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府厅发〔2023〕21号)要求,依法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省厅编制《全省应急管理部门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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