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
《湛江市“十四五”重点排污单位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业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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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
《湛江市“十四五”重点排污单位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业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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