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近年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开展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力地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目前,首批达标企业有效期限已满三年,为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大力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底前,全市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力争标准化基础条件好的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全面开展。各县(市)区安监局、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根据《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确定企业标准化达标等级,制定达标计划和方案。各批发企业要认真制定达标计划和方案,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建立自我考评体系,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明确专人指导服务。市局将统一组织标准化工作培训,各县(市)区要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日常指导和服务。同时,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及日常安全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标准化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标准,严格考核。各批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自评打分,经县(市)区安监部局审查同意后,于9月5日前将企业的自评报告、达标申请提交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组织评审单位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考核,经评审合格的及时予以公布。
(四)注重整改,常抓不懈。各县(市)区、各批发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逐步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