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2024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4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5-29生效日期:2024-05-29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市“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村民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引导、单位带头、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三、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理论学习。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安委会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安全发展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和强大动力。

  责任单位: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发区安全应急办

  2.组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以推动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为目标,组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发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表率作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企事业单位员工“人人讲安全”活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宣传资料,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落实“1+5”工作举措,营造全民参与社会氛围

  4.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5月底,邀请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20余家主流媒体,对“安全生产月”工作举措和重点活动安排进行预热。6月底,召开“安全生产月”开展情况发布会,通过媒体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以月促年、“声”入人心,推进安全宣传工作持续不断、常做常新。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5.开展“五个一”立体宣传。围绕“畅通生命通道”主题,构建一个宣传矩阵,组织策划讨论话题,发挥“北京应急”“北京消防”政务新媒体主阵地作用,聚合市区两级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引导广大网友参与讨论、转发,形成矩阵宣传效应;以安全警示标识为元素,创意设计一套“畅通生命通道”宣传海报,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扩大宣传面、影响力;选取商场、学校、社区、医院等不同场景,制作一部公益宣传片,在电视、网络平台和公交、地铁、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电子屏循环播放。围绕居家安全领域,制作系列安全科普动漫、短视频,在新媒体官方账号上传播;邀请网络大V、知名人士组织一次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网络直播和《“急”刻出发,“V”来精彩》网络大V行活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积极参加全国性宣传活动。号召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和社会公众关注“北京应急”微信、微博、抖音、快手、政务号等系列官方平台,积极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线上活动。鼓励安全生产、消防、气象等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开展“生命通道 人人守护”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区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建立“生命通道”安全隐患监督提醒渠道,开展“生命通道 人人守护”活动。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通过打电话、拍视频照片等形式及时向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社区管理人员提醒报告,并监督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消除隐患,保证生命通道畅通,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紧扣“五进”工作重点,推动宣传工作直插末端

  8.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要指导企业积极培育安全文化,围绕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学好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双打”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员工熟记疏散逃生安全标识和逃生路线(出口)。结合工作实际,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开展一次火灾事故疏散逃生演练。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结合“三夏”生产,农村要重点宣传农机、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知识,组织开展一次以农民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森林防火、日常用电以及山区灾害避险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科普教育,进一步增强村民,特别是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险村险户村民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妇联,13个涉农区政府

  10.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利用居民电梯轿厢、社区户外屏等公共宣传区域,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以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小焊接小切割作业为重点,指导社区开展一次安全自查活动,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要将安全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学,开展一次安全科普实践活动。通过阅读安全科普读物,观看逃生演练科普视频,组织开展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应急自救技能。要针对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避险逃生培训,确保科普实践成果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教委

  12.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鼓励家庭主动学习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家用燃气安全和家庭用电安全等知识,定期开展居家安全隐患排查,熟知避险逃生路线。社区(村)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安全志愿者要开展一次“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通过向居民发放安全告知书、手册、折页和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引导居民自觉定期清理易燃物品,不占用、不堵塞安全通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开展安全科普进养老机构。结合养老机构人群和场所特点,开展火灾案例剖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违规用火用电、室内堆积大量可燃生活物品以及堵塞疏散通道的危害,引导老人不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不超负荷使用电器,熟记火警电话、安全标识和逃生路线。结合高龄失能失智老人逃生自救能力较差的实际,在养老机构各楼层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配置轮椅、担架等疏散辅助器材,制定专项疏散演练方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作人员和老人开展逃生演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推进普法警示教育,助力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4.开通“企安安——畅通生命通道”专栏。梳理疏散通道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月底前,形成清单上传至“企安安”专栏,并对照清单开展检查,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形成闭环管理。制作畅通生命通道案例宣传片,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指南》以及“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等内容一并纳入专栏,方便“随时学、随时查、随时看”。鼓励企事业单位运用“企安安”宣传教育平台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对“畅通生命通道”的认识和安全风险隐患识别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其他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深入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普法活动。启动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法制宣传员、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面向从业人员宣传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以及本市关于“两个通道”专项整治的系列文件,讲清“畅通生命通道”法律责任和重要意义。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加大“堵塞生命通道”警示曝光。在北京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月——直击安全现场”特别节目,每周报道安全生产领域明察暗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堵塞生命通道”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以案促鉴、以案促改,震慑违法行为。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通道专项治理”“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拆栏破网”“村民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边营业边施工违法整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双打’”等方面工作,同步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曝光活动,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委宣传部

  (五)组织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全民逃生避险能力

  17.对重点预案进行一次梳理检验。要结合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架构设置合理、任务分工明确、措施周密得当、情况预想充分,关键时刻真能用、真管用。6月底前,灾害事故类的市级专项预案修订率力争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发区安全应急办

  18.组织开展人员疏散逃生演练。要认真执行本地区、本单位2024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结合全市防汛形势,开展险村险户群众逃生演练;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明确的10类重点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火灾事故疏散逃生演练。提倡各单位开展无脚本演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水务局、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安全宣传咨询日”组织工作

  19.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31日,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参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启动仪式。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责任单位: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置活动主会场,采取政策宣讲、应急演练、科普宣传、互动体验、媒体直播、安全咨询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设置分会场,紧扣主题,创新宣传方式,同步开展系列宣传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突出“畅通生命通道”这个主题,与前期我市已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和村民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制定符合本部门、本领域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单位和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以“宣传通道、知晓通道、打通通道”为目标,参照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评价指标建议(见附件1),设置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评价指标体系,使宣传工作真正沉到百姓身边、沉到居民一线,入脑入心,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三)注重经验总结。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聚焦“畅通生命通道”主题,围绕法规政策、科普知识、逃生避险技能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公众安全意识。同时,深入挖掘先进经验和特色活动,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推动形成市、区、部门有效联动,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

  请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属企业于6月3日前,报送 2024年“安全生产月”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安全月期间,每周五12:00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和指标进展情况;7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联系单位: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圆、杨雪蒙;联系电话:55575877,55575889; 电子邮箱:shexuanke@126.com。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评价指标建议.docx

            2.2024年“安全生产月”联络员名单.docx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北京市道路桥梁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餐饮油烟废气高效净化装置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工程等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和回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