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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我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我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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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4-11生效日期:2022-04-11

各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我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数量较多,安全基础相对薄弱、水平不一,为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控能力,参照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工作指南》,结合小微企业特点,制定了《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手册》(附件,以下简称“手册”)指导企业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现就我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简单易行、实用管用”总原则,参照《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手册》,建立符合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特点的双控体系,全面排查各类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提高小微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针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具体情况,对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参照本《手册》基本要求,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确保按照《市应急局关于推进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0月底,全面完成我市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通过辨识风险,排查隐患,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实现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动态管理和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摸清企业底数,做好宣贯动员

  各区要利用《手册》宣贯动员契机,对小微工贸企业进行一次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掌握企业信息和安全生产情况,按照行业、规模、风险等,进一步完善监管企业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以采取视频培训、会议、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贯,将《手册》发放至辖区内企业,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要求。

  (二)加强指导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各区要督促企业依据《手册》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更好地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同时参考《手册》相关内容,完善执法检查标准,与日常监督执法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三)全面开展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各区要督促企业针对本单位实际,参照《手册》内容,科学制定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据风险识别结果、确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安全风险受控的、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

  (四)树立标杆典型,抓好示范带动

  各区要结合本辖区特点,在不同行业和领域选择一批在风险识别与管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标杆企业,通过在标杆企业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培训,进一步发挥标杆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本辖区内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五)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力度

  各区要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相关要求。市局将开展督导检查,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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