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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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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4-15生效日期:2022-04-15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4月14日,大秦铁路天津蓟州段(大同至秦皇岛方向),2辆重载运煤列车在铁路桥上发生事故,造成部分车厢脱轨。鸿忠书记,国勋市长立即作出批示,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要求迅即全力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和现场处置等工作,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出现次生事故。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落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当前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中、抓在手里,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突出抓好在建工程、既有房屋安全使用、农房建设、住宅物业管理小区等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高度地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紧盯住建领域安全重点环节

  当前,我市正值建筑工程的开复工阶段,是事故的易发期。各有关单位要紧紧扭住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住建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防范。一是抓紧抓实建筑施工安全。紧盯深基坑、模板及支撑体系、建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食品安全、施工现场及农民工宿舍消防安全、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以及装饰装修工程、地铁工程、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火灾等各项安全措施。二是抓紧抓实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加大危险房屋、严损房屋、直管公产房屋、历史风貌建筑、既有玻璃幕墙、拆改房屋结构等排查力度,及时督促房屋所有人做好排险解危准备,做好现场维护和警示,安排专人实施现场监管,并依法依规组织进行排险治理。三是抓紧抓实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做好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制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对于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向属地消防管理部门报告。四是抓紧抓实农房建设安全。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大农村危房分类整治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第一时间告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并督促、推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市住建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要求,各企业、项目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坚决进行整改,逐个销号,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按照“四铁”和“铁石心肠”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管控措施不到位,管理制度不执行,隐患排查走过场,迟、瞒、漏、谎报安全事故以及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和执法宽松软问题,综合运用顶格处罚、警示约谈、通报曝光、停工整改、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措施,严肃处理,真正让执法“长牙”、“带电”,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扎实做好应急值守

  各有关单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所有在建工程均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空岗、缺岗和漏岗。停工项目必须停在安全部位,并安排值班留守人员,要加强值班人员安全教育,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按程序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动员到位、人员力量到位、物资装备到位、指挥调度到位、抢险救援到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持续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进场登记、查验三码、来返津人员核酸检测即双报备等各项疫情管控措施。

  特此通知。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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