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颁布部门:南宁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12-30生效日期:2020-12-3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12月22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周红波
  2020年12月30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南宁市人民政府顾问聘任暂行办法》(1996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二、《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公布,根据2005年5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改);

  三、《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2003年1月2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公布,根据2005年5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08年3月3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四、《南宁市贷款道路桥梁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2005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

  五、《南宁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2009年12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

  六、《南宁市实施城市管理委托执法暂行规定》(2013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地区相关
南宁市城市内河湖泊保护管理规定
南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市区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已失效)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宁市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壮族三月三”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深圳市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