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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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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5-15生效日期:2023-05-15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现将《南宁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南宁市2023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并结合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首府南宁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全市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启动仪式

  组织参加国务院安委办定于5月31日在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大厅主会场举办的启动仪式,南宁市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设分会场,南宁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及南宁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属企业负责同志等在南宁分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开发区设分会场,参会人员比照南宁分会场组织参会。

  五、主要活动

  (一)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组织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20条实施意见和南宁市40条细化举措,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学习交流体会活动。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应急科普视频”等展播、“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有奖征文(诗歌、摄影、书法、科普短视频等)”“救援单位场所(设备、技术)开放日”等全市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飞机、高铁、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开展一次行业岗位安全生产大讨论,上一堂安全警示教育课,播放收看一次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观看一场安全生产主题教育电影,提高事故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依托原有的公园、广场及村居街道基础设施,推动创建打造一批县(市、区)、开发区安全文化公园、乡镇级应急安全文化广场,社区(乡村)级安全文化长廊,实现公共安全文化阵地在全市范围内遍地开花。

  (三)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围绕落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题宣讲,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主动到企业开展宣讲,向企业讲清、讲明、讲懂、讲透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整治的重点检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验收等方面要求及规定,力求做到全覆盖。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宣传,市安委办组织编印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手册、挂图、折页等宣传资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主流媒体,网站、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以及标语、宣传单、挂图等传统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承诺三监督”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安全承诺接受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在单位政务公开栏、网站、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践诺履职情况纳入工作报告接受监督)。各县(市、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七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在市级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台,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部门网站等渠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核查属实的第一时间按照办法兑现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6月份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市级尾矿库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市主会场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生产举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悬挂普及信用激励、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等信用常识易拉宝,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现场接受群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能等问题咨询,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七)发挥行业特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市应急管理局围绕《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举行全市安全生产网络知识赛活动;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平安校园”“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活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被看见、才安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市住建局组织开展自建房、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医院等场所动火作业、消防逃生演练等宣传活动;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场所消防宣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火宣传及消防演练活动;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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