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7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孙喆
2018年7月26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决定
为了推进强区放权,市政府决定废止《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7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