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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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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成安委〔2024〕5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4-02-08生效日期:2024-02-08

各区(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4年春节将至,人民群众出行、旅游、娱乐等需求将大幅上升,节庆和商业活动频繁,加之冬季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各种消防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火灾形势异常严峻复杂。近期全国相继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这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扎实有力做好当前及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杜绝发生重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刻汲取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时刻紧绷安全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大”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四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市安委会成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

  组 长:陈志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明 市应急局局长

  马 锐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李坚峻 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 成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唐 敏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翼 市科技局副局长

  江 东 市民宗局副局长

  晏文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运江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肖丕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 科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 丽 市城管委总工程师

  王清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征宇 市口岸物流办副主任

  程培哲 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晓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永林 市公园城市局副局长

  黄 建 市商务局副局长

  郭 骥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黄 辉 市卫健委副主任

  易志坚 市应急局副局长

  黄祖建 市国资委总会计师

  李 可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祝江力 市体育局副局长

  孙振中 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段晓波 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副主任

  钟 谦 市博览局副局长

  虞卫国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任 涛 成都轨道集团副总经理

  王德武 成都环境集团副总经理

  陈 纪 成都燃气集团副总经理

  郑 华 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 华 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兴荣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马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兴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组建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专班,全面协调、统筹、指导全市整治行动开展,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为召集人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等部门业务骨干为专班成员。

  三、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民宿)、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各区(市)县政府牵头及时研究解决涉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建立“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责任,组织区(市)县有关行业部门一道压实产权人和经营主体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负责“九小场所”基层排查和隐患督促整改。各地安委会和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好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小型学校(幼儿园)由教育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小网吧和小歌舞娱乐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小型医疗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小生产加工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民宿)和小美容洗浴场所由商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负责督导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对发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消防的行政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承担涉及“九小场所”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或抽查工作,强化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九小场所”无照经营行为;消防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及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开展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依法将“九小场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并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由主要产业主管部门牵头,消防部门统筹协调。涉及的相关业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及镇(街道)开展排查整治。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儿童福利院、旅游景区、高层建筑以及各类集体宿舍、食堂等场所。

  按照“行业负责,辖区政府配合”的原则,其中宾馆饭店(星级)、旅游场所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由商务部门负责,医院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中小学由教育部门负责,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由民政部门负责,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由文物、民族宗教部门负责,车站码头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机场由民航公安部门负责,体育场馆由体育部门负责,旅馆、公共娱乐、培训机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公安机关督导派出所结合“九小场所”统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消防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监管,提供各类场所的消防检查指南、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宣传教育,并依法开展监督执法、督导。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礼堂、会场、体育场馆等场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对行业监管部门的分工进行调整,但需予以明确,防止责任悬空。

  四、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舍管理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缺少防火分隔。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或仓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2.人员密集场所与冷库或仓库防火分隔不完善。

  3.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9日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判本辖区、本系统火灾形势,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落实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市级将成立工作专班协调、统筹推进大整治工作,各区(市)县也要建立专班推进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重点针对“四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集中开展“六大”行动,严格落实整治重点和要求,确保取得实效。要统筹冬春火灾防控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挂牌、曝光、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已建成的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所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4年3月底前)。各地安委会要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组织专家开展验收评估,并通报问题症结。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六、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地要发布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整治通告,全面发动“四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发“四类”场所消防检查要点,通过专项检查、交叉互查、专家检查、行业联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要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占堵疏散通道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尤其要加大危险作业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等案件的移送查办力度。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地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省、市级和当地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四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狠抓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各地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市安委会将成立联合督导组下沉各区(市)县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各地也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参照市级工作模式成立对应的工作组和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二)明确职能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党政领导、安委会牵头、全面落实场所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镇(街道)属地责任”的原则,主动担当履职,加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冬春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形成上下协同、逐级对应、层层防控的整治责任体系。要强化系统治理和源头管控,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四)加强督导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安委会将根据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将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纳入督导重点内容,主要督导核查各地风险隐患排查掌握情况、责任分解情况和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各地安委会要统筹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由各地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开展情况于2月19日、3月1日和3月24日报送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将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成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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