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应急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合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青岛市安全生产和地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安全生产和地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反馈。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王炜伟,电话:8591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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