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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