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行政审批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教育考核管理,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近期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筹划构建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考核基地等共同参与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角色定位,确保运行有序。
二、广泛宣传告知。各市要召开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政策业务培训会议,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认真做好《管理规定》的宣传和政策解读,确保县(市、区)主管部门、考核基地、企业等相关主体了解熟悉文件内容,掌握相关业务办理流程要求。
三、提升管服效能。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要聚焦培训监管、考核过程管理、效果评价和责任追究等环节,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信息化手段应用,防止培训走过场和考核流于形式,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