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9月29日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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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9月29日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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