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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商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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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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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滨政办发〔2016〕 83 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16-11-16生效日期:2016-11-16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滨海新区商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11月16日

滨海新区商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意义

  以减少各类事故总量,遏制重大事故,提高新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商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滨政发〔2014〕23号)、《滨海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试行)》(津滨政办发〔2016〕73号),结合新区商业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强化新区商业系统各类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处置水平。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商贸企业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发生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生;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

  3.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预防、控制管理应急处置商贸企业突发事件。

  4.属地负责。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处置商贸企业突发事件。

  5.快速反应。各商贸单位应建立预警和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

  (四)突发事件分类和分级

  本预案所称商业系统突发事件是指新区范围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酒类流通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正常运营期间突然发生的,造成企业整体或局部经营瘫痪,影响正常经营和管理,危害企业、员工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灾害类事件。

  按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及《滨海新区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的分级标准,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重大突发事件(II级)、较大突发事件(III级)、一般突发事件(IV级)。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成立滨海新区商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本预案指挥部),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商业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总指挥:区商务委主任

  副总指挥:区商务委分管商业工作的副主任

  成员:区商务委办公室、商业服务处、市场运行处、商贸流通处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商业服务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

  (二)指挥部职责

  1.研究商业系统突发安全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

  2.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应急救援;

  3.收集、核实商业系统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商务委等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发展和救援进展等信息;

  4.与区政府办、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以及街镇等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络与协调。

  5.参与商业企业突发事件调查和经验总结。

  6.督促商业企业不断完善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自身安全责任。督促、检查商业企业建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应急预案启动

  本预案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做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指挥部办公室在本预案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事发企业的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二)指挥和处置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重大突发事件(II级):

  (1)本预案指挥部总指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区有关部门进行指挥和处置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在本预案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与事发企业、区有关部门、区商务委各个处室保持联系,并视情况及时调动各方资源参与应急处置。

  (3)指挥部办公室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监控值班,随时接收指令。

  (4)指挥部办公室对事件的发展和防控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并及时向本预案指挥部报告情况。

  2.较大突发事件(III级):

  (1)本预案指挥部副总指挥第一时间委赶赴现场,配合区有关部门进行指挥和处置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与事发企业、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并及时向本预案指挥部报告情况。

  (3)指挥部办公室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收指令。

  (4)指挥部办公室对事件的发展和防控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并及时向本预案指挥部报告情况。

  3.一般突发事件(IV级):

  (1)本预案指挥部委派指挥部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区有关部门进行指挥和处置工作。

  (2)指挥部成员及时向本预案指挥部报告情况。

  (3)指挥部办公室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收指令。

  (三)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时,本预案指挥部接报核实情况后,迅速向分管副区长、区应急办报告。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实际、真实、准确,尚未摸清的情况要及时跟进报送。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的估计;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本预案指挥部负责向分管副区长、区应急办报告。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或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报送。

  (四)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配合有关部门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关于突发事件现状、进展、处置措施等相关信息。

  四、后期处理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起草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宣传、培训保障。加强商贸企业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加强对商贸企业相关人员的知识技术培训,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适时进行商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要根据《滨海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统一安排,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滨海新区商业系统突发事件风险描述

  2.滨海新区商业系统兼职应急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滨海新区商业系统突发事件风险描述

  滨海新区是沿海城市,商业系统突发事件主要为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分为企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特点是:

  一、人为致灾因素突出。随着开发开放的不断加快,滨海新区进入大发展时期,各地来津的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的数量骤增,增加了事故风险,影响了企业的经营生产和周围环境,给企业、社会造成很大损失。

  二、危害程度严重,波及范围大。加油站所经营的油品具有易燃、易爆、易产生静电、易挥发、易渗漏和毒性等危险性,加上加油站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员工业务素质低等原因,增加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发生几率,事故灾难对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严重破坏,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经济的正常运转造成强烈冲击。

  三、处置难度大。滨海新区现存数量众多的大型储油设施、设备,生产和储存了大量易燃易爆物质;且储油罐周边人员密集、疏散难度大,增加了应急处置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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