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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商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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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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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滨商务发〔2017〕41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7-11-30生效日期:2017-11-30

各街镇、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塘、汉、大供销社: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新区商业工作实际,制定了《滨海新区商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滨海新区商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市委书记李鸿忠做出批示,要以北京事故为鉴,迅速在全市进行地毯式清理整改。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区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安生[2017]29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商业工作实际,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区商业领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区商业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滨海新区商务委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泽民主任为组长,曹西志副主任、张广旺副主任为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商务委商业安全下设3个专项安全检查小组,第一组由市场运行处对大型商超进行安全督查;第二组由商业服务处对加油站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安全督查;第三组由商贸流通处对标准化菜市场进行安全督查。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结合商业工作实际,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新区范围内的相关商贸企业,重点检查大型商超、标准化菜市场、加油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企业日常巡逻检查、隐患排查、安全会议等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大型商超、标准化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检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超量违规存储货物,违规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安全应急管理和培训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组织员工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各街镇、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塘、汉、大供销社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严格检查。各街镇、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向辖区内相关商贸企业传达本工作方案的内容,并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制定检查整改方案;各街镇、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辖区内相关商贸企业安全隐患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通报消防、安监等执法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塘、汉、大供销社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街镇、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渠道,并动员相关商贸企业对新一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安全事故教训。同时,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安全隐患,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此次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拒绝隐患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各街镇、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将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形成企业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

  请各街镇、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塘、汉、大供销社于每周四16时前上报一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李欣;电话:65306135;传真:65306381;邮箱:bhxqsc@163.com)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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