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攻坚办:
入夏以来,我省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唯有臭氧不降反升,已经成为影响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截至6月18日,全省因臭氧损失了28天优良天,较去年同期(24天)增加4天,极大影响我省优良天数目标的完成。为贯彻落实《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14号),有效控制夏季臭氧污染,为完成年度优良天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现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VOCs治理项目完成。根据6月18日调度情况,应于7月底前完成的185家煤化工、制药等化工企业VOCs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63家,正在建设122家,项目整体完成率偏低。各地要以正在施工建设的122家企业为重点,对工程进展实施周调度,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力争6月底前VOCs治理项目全部完成,确保早完工、早见效。
二是强化涉VOCs和NOx重点污染源监管。对今年已完成VOCs治理的60家化工企业,包括2017年完成VOCs治理的1591家石化、包装印刷、表面涂装企业,各地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VOCs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活性炭定期更换,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核查石化、化工企业生产装置VOCs泄漏检测修复(LDAR)情况,最大程度降低VOCs无组织排放量。加大火电、钢铁、水泥、陶瓷、玻璃等NOx高排放行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凡发现无VOCs治理设施、VOCs和NOx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三是开展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城区重点路段交通优化,对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辆,实施城区三环内禁限行措施。开展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加强现场疏导,科学安排路线,合理组织车通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均衡城区重点道路车辆流量,最大程度化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尾气排放。
四是减少城市面源VOCs排放。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稳定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凡达不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律限期整改,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对汽车维修单位喷涂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审批从事喷涂作业、未安装VOCs治理装置或治理装置不正常运行的汽车维修单位,严禁露天喷涂。严格管理干洗行业的溶剂使用,京津冀传输通道城市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其他城市逐步淘汰落后的干洗设备和工艺。
五是强化油气回收监管。对城区及周边所有加油站组织开展全面抽检,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使用、正常运行。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的,或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实施停业整治。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对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增加突击检查频次,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推进VOCs治理,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臭氧污染。同时,积极宣传臭氧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普及臭氧污染防治常识,公开举报渠道、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等信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