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
该标准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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