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17年12月15日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长乐市、云霄县、沙县、莆田市荔城区、邵武市、上杭县、福鼎市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13号)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经省政府安委会研究,决定在长乐市、云霄县、沙县、莆田市荔城区、邵武市、上杭县、福鼎市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
现将省政府安办制定的《福建省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市、区)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评办法和评估标准的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动员和调动辖区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大胆实践和创建,进一步探索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模式,大力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奋斗目标,为全省安全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示范带动全省安全发展县(市、区)的全面推进。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
附件:福建省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市、区)考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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