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制定了全省衔接、取消和接收国家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对我省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进行了集中审核,制定了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我厅涉及衔接国家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一项,取消原行政审批项目一项(详见附表1、2)。特此通知。
附件:1.我厅接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家下放项目
2.我厅2013年第一批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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