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和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家安监总局于2005年10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55号)。2005年11月,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视频会,对全面开展和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进行了布置,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也印发了《全面开展和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化登字[2005]14号)。为在我省依法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特制定《湖北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中的规定和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一件大事来抓,以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有序地开展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附件1:附件1 湖北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doc
附件2: 附件2: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