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林业主管部门、文物局、气象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地市分行、杨凌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
为防范和化解气候变化重大风险,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7部委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我省组织编制了《陕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陕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文物局
陕西省气象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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