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南通市试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阶梯式资金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试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阶梯式资金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通环规〔2023〕5号

颁布部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大气污染类

颁布日期:2023-06-13生效日期:2023-06-13

如东县、崇川区、通州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试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阶梯式资金奖补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3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市节能降碳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同专业相关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4年修订)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