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23〕56号)有关要求,为组织开展好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围绕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重点策划活动内容、创新形式、广泛发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开展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着力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市管理、自建房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的强大合力,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内容
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地区相关部门和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深化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重温《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通过深入系统贯彻、组织集体学习、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等方式,带动各级住建部门安委会、干部职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自觉学深悟透,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标对表推进工作。督促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特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政策,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文创作品、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掀起“安全生产月”宣传热潮。
(三)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安全监管人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突出面向企业一线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安全知识“人人学”,突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坚持安全宣传和安全实践同步实施、统筹推进,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共同推进安全宣传与实践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要根据本领域特点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联合应急演练,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有针对性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卫、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领域事故应急演练。要分析评估应急预案各个环节所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要以燃气、建筑施工等领域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大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要坚持“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项目部安全行为之星评选等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组织参与井冈山安全发展论文及新媒体作品征集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思想,融合安全生产知识“人人学”、安全风险防范“人人谈”,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安全生产工作者,以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交流研讨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预防控制、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面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积极组织优秀作品参与活动,为筑牢安全防线做出积极贡献。
(七)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省安委办印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内容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要组织发掘、筛选、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让正面典型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示范力量,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形成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八)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聚焦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方式,落实举报奖励要求,健全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曝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万里行”6月启动,12月底前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等,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主任,分管厅领导任副主任,厅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建筑节能和科技设计处、城市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工程消防监管处、住房保障处、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专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筑监管处,负责指导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领域活动开展。各地要相应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广泛动员部署。各地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及时印发通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协调联动,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和媒体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四)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各地住建和城管部门于6月1日前分别报送1名联络员(见附件1)和活动方案,并及时向厅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6月26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总结报告要突出特色活动、具体实例和数据,我们将择优向省安委办推荐“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艾向东0791-86399551
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省政府大院二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2室(邮编:330046)
邮箱:jxszjtawb@163.com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姓名(必填) |
性别 |
职务(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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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必填)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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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必填)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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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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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活动进展情况 |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
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篇;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2.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
参与“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 )人,答题( )人次;
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发布视频( )个 |
3.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次;
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场,参与( )人次;
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 )次。 |
4.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个;
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典型案例( )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 )个。
通过举报查实一般隐患()条、重大隐患()条、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件、瞒报谎报事故()起、奖励金额()万元。 |
5.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 演练活动 |
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 )场,参与( )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农村村庄、城市社区、学校、家庭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6.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 宣传咨询日”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 )场、参与( )人次,网络直播( )场、( )人观看。 |
7.其他特色活动 |
活动名称(),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