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常州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秋冬季节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加之秋冬气候干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类风险因素叠加,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繁重。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10月25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进入决胜决战关键时期,保安全、保稳定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抓好事故防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结合秋冬季节特点,全面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督促各类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要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具体有效对策措施。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二、聚焦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圆满完成“一年小灶”目标任务,为“三年大灶”打下坚实基础。消防安全领域,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指导问题的整改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紧盯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加强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小单位、小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集中约谈等手段,努力将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危险化学品领域,要高度重视“关转停”化工企业安全工作,充分认清化工企业在停产、拆除、转移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涉化事故的危害性。指导督促企业抓好重点环节的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强化对动火、开停车、检维修等作业的安全管控,确保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安全。冶金工贸领域,要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尤其是钢铁企业,针对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转运和冶金煤气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要持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和“防火、防冻、防滑”专项检查,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交通运输领域,要突出“两客一危”车辆监管,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持续抓好燃气管道、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农业机械、电力、水利、民爆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秋冬季节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动。要通过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的力度和频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关闭取缔、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罚款等措施;要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投资主体及管理者,依法实施市场禁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刑事手段惩治震慑效果。要始终坚持在执法过程中严查隐患整改不放松,严格处罚不手软,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预警监测,提升事故防控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督促各类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完善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精准分析研判,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有效防范应对,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抓好政企衔接并加强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