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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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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应急〔2019〕9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2-21生效日期:2019-02-21

各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9年2月21日

  (联系人:冯宏波;联系电话:28208892)

  (此件主动公开)

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快构建应急管理体系

  (一)着力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应急管理“三定”方案,采取公开招考、公务员交流、公开遴选、公务员调任等方式,招录危险化学品、电力、消防、防汛、地震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型监管队伍,着力打造监管执法的尖刀班和“杀手锏”。

  (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应急预案修订、衔接、审批、备案、培训、演练等各项工作。协调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报备等工作的管理,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库。

  (三)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科学界定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边界,研究建立应急管理部门承担重大灾害指挥部协助党和政府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军队的业务协调。加快应急管理部门内部融合,逐步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四)着力构建防灾减灾体系。组织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十三五”规划的进展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推动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工程的实施;开展应急避难设施情况调研,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研究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明确各相关单位储备职责;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拟定本年度救灾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和年度购置计划。注重提升基层综合减灾、队伍应急救灾、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五)推进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紧密结合消防改制转隶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职能任务有序衔接,加快推进救援理念、救援职能、救援方式、救援力量、救援装备、救援机制的转型升级。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积极协调消防部门做好消防队员招录工作。

  (六)支持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全面摸清我市主要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基本情况,掌握位置分布、专业特长、队伍能力等基本信息,结合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建立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信息库。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减灾救灾工作的方法举措,健全社会救援力量资格认证、应急调用、培训选拔等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

  三、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七)着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任务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机制,压实地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以及中央在津及地方国有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八)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全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安全风险电子地图,会同有关部门强化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等工作机制,实施重大风险隐患治理的全过程跟踪督查。研究将风险评估从生产安全延伸到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各方面,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

  (九)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提升改造;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根治一批可能诱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重大隐患;继续深化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仓储物流等重点工贸企业的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组织修订《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推进消防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的消防安全高风险源调查评估,摸清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实体化运行消防基层网格,加快推进消防安全基层网格力量建设。强化消防技防物防管理措施,将“智慧消防”融入“智慧城市”平台建设,实时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大力推广“智慧用电”,安装消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快“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及时预判全市火灾风险。

  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十一)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出台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的意见。结合应急管理职能,调整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符合天津经济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需求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十二)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开展执法能力提升活动,大力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企业安全承诺制,切实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十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着力点,通过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夜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查处重大投诉举报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四)健全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实行365天24小时值班值守,明确信息报送标准,拓宽信息报送渠道,重点推动与110、119、120、8890等平台沟通联络,建立信息互通、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实现较大以上灾害事故和重特大险情快速准确报送,确保第一时间响应。

  (十五)加强风险预警管理。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强化与气象、地震、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的会商联动,进一步理顺应急预警工作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极端气象条件下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突发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推进精细化预警信息发布。

  (十六)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据应急管理部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研究编制我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建设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一整合气象、地震、水务、消防、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信息资源,完成互联互通与集成展现;启动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开展应急管理业务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应急通信网络建设工作,完成天津消防总队应急指挥信息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开展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指挥信息网建设,形成部、市、区三级贯通的应急指挥信息网;启动卫星通信网及无线通信网建设。

  六、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十七)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丰富宣传形式内容,统筹办好安全生产月、消防月、防灾减灾日等品牌活动,鼓励支持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抗震、应急等教育体验中心建设。运用多种途径和手段,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着力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和安全生产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优化管理模式,提升舆情应对效率效果。

  (十八)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等知识纳入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课程,强化相关内容教育学习。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轮训,加强新入职应急管理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加强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七、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十九)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到局做政治形势辅导报告,进一步拓展党员干部视野,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十)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眼应急管理事业需要,选拔重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厚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加快建设一支充满激情、富于创造、敢于担当、勇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十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执纪问责。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规矩,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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