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以来,全省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高处坠落、建筑坍塌、有限空间及道路交通等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反映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技能缺乏、培训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知识,严防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企业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
企业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机构并配备充足人员,保障安全培训的经费投入;要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要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保证其掌握岗位所需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对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夏季是化工、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的事故多发易发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及当前实际,切实加强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两客一危”、建筑施工、电气火灾、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企业要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围绕岗位风险管控和遏制事故发生,开展企业全员现场安全培训,让每一名员工充分了解本岗位风险点的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基本情况,熟练掌握本岗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操作规程,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三、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培训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8起有限空间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的事故情况。我省近期建筑高处坠落、坍塌事故也时有发生。企业要加强员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和预防建筑坍塌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知识,落实岗前培训,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
四、推动企业应急演练常态化及实战化
组织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推动各地区、各单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重点采用实操演练等方式加强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做到岗位、人员、过程全覆盖。
五、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建设,形成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制。要大力开展春潮行动、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等活动,使广大农民工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和职业健康知识,提升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培训监管责任
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三级教育”开展情况和“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二是抽查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考核职工危险源辨识、危险因素防范控制、事故应急处置,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等情况。三是对企业“三同时”审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延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时,有关主管部门要对企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情况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否决项严格把关。四是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五是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要结合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依法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大培训,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