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全市电梯使用标志管理的通告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全市电梯使用标志管理的通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特种设备类

颁布日期:2016-04-29生效日期:2016-04-29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全市电梯使用标志管理的通告

  电梯使用标志是经过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合格后,由电梯检验机构发放的允许使用的标志,明示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制造单位、登记机关等相关信息,以及电梯故障应急报警电话、下次检验日期,便于乘客使用和监督。为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标志管理,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所使用管理的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电梯使用标志破损、遗失的,以及所张贴的电梯使用标志为复印件的,要立即按要求更换、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原件。

  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时,发现未张贴电梯使用标志、电梯使用标志破损以及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复印件的,要立即通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协助其按要求更换、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原件。

  三、电梯检验机构在电梯定期检验时,要检查是否按要求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后,要及时发放电梯使用标志。

  四、各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在5月10日前,对所监管区域范围内的电梯张贴使用标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按要求将电梯使用标志张贴到位。对未按要求张贴电梯使用标志的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五、电梯使用标志破损、遗失的,可携带相关证明,到原电梯检验机构申请免费补发电梯使用标志。

  电梯检验机构联系电话和地址:

  1、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直属事业中心

  联系电话:86797209

  地址:武昌区公正路216号平安国际金融大厦9楼

  2、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联系电话:82608148

  地址:

  (1)总部:东西湖区宏图路现代企业城A6栋;

  (2)惠济路办事点:江岸区惠济二路11-2号;

  (3)江南办事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鲁磨路6号(紫崧教师公寓联峰广场C栋701);

  (4)汉阳办事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D栋14号。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相关单位做好电梯使用标志管理工作。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举报电话:12365。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9日

同地区相关
武汉市湖泊水库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武汉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可开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武汉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
同专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的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的函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乡雨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