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为加强我省二噁英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省二噁英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现状,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写了《河南省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物治理技术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3年10月10日
河南省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物治理技术指导意见
一、前言
为加强我省二噁英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河南省二噁英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现状,制定本技术指导意见。
二、治理范围
(一)钢铁行业
河南省辖区内所有钢铁、机械企业中有烧结机、球团焙烧炉、电炉炼钢工序的生产企业或有上述生产装置的其他企业。
(二)有色金属再生行业
有色金属再生行业主要指铜再生、铝再生、铅再生等。
(三)固体废物焚烧行业
固体废物焚烧行业主要指生活垃圾焚烧、医疗废物焚烧等。
三、政策要求
(一)钢铁行业
1. 河南省所有钢铁、机械企业中有烧结机、球团焙烧炉、电炉炼钢工序的生产企业或有上述生产装置的其他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必须符合当前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满足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有关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下列生产工艺及装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淘汰。
(1)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化铁炼钢、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环形烧结机等装备立即淘汰。
(2)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于2015年底淘汰。
(3)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立即淘汰(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4)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中频感应炉。
(5)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
(6)无芯工频感应电炉,GGW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
3. 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环保手续。
(二)有色金属再生行业
1. 河南省所有有色金属再生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必须符合当前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满足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有色金属再生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下列生产工艺及装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淘汰。
(1)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2)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3)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4)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5)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6)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7)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8)资源利用水平和综合能耗达不到以下标准的现有再生铅项目: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6%,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2%,综合能耗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废水循环利用率大于98%。
(9)达不到再生铅企业审核要求(环保部环办函〔2012〕325号),期限内未通过环保核查的再生铅企业。
3. 有色金属再生企业需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水平应不低于二级标准。
(三)固体废物焚烧行业
1. 河南省所有固体废物焚烧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必须符合当前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满足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符合固体废物焚烧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 生产过程控制参数(如温度、氧度、燃烧状态等)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3. 焚烧危险废物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专用焚烧设备。
四、二噁英的毒性及环境来源
(一)二噁英的毒性
二噁英是2000多种多氯联苯(PCBs)中的一部分,它主要包括二个系列的化合物,即多氯二苯并二噁英(简称PCDDs)和多氯二苯并呋喃(简称PCDFs),是一种非人为目的生成的、稳定的、没有使用价值的有机物质。二噁英是一类急性毒性物质,它的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0倍以上,它易在生物体内积累,引起人体皮肤痤疮、头疼、忧郁、失眠、胸腺萎缩等症状,长期造成人体免疫系统损伤、染色体损伤、心力衰竭、致畸、致癌、致突变等。
环境中的二噁英多以多种同族物的混合物形式存在,因而,采用毒性当量(简称TEQ)来度量二噁英的毒性。
(二)二噁英的环境来源
二噁英不是大自然的产物,是人类在其生产、生活过程中无意识制造的有毒副产品。二噁英来源极其广泛,根据二噁英产生量的大小排序,城市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医疗废弃物焚烧、铜再生利用、金属生产、燃料燃烧等都可以产生二噁英,由此可见,环境中二噁英的主要来源为固体废弃物焚烧和有色金属再生利用。
五、二噁英的控制措施
(一)钢铁行业
1. 改进生产工艺,减少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废钢原料分选(采用洁净废钢技术),减少二噁英和含氯高的物质入炉。
2. 添加抑制剂、废气循环利用、采用急冷的方法降低烟气温度,切断二噁英生成途径等。
(二)有色金属再生行业
1. 改进生产工艺,减少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废有色金属原料进行分选,采用自动化技术去除废有色金属表面杂质,减少二噁英和含氯高的物质入炉。
2. 添加抑制剂、废气循环利用、采取过燃烧技术、采用急冷的方法降低烟气温度,切断二噁英生成途径等。
(三)固体废物焚烧行业
1. 改进生产工艺,减少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垃圾分类处理、物料分选,减少二噁英和含氯高的物质入炉,防止铜、铁等二噁英生成反应的催化剂入炉。
2. 添加抑制剂、废气循环利用、采取过燃烧技术、保持炉内高的氧化度、控制燃烧温度及烟气停留时间、采用急冷的方法降低烟气温度,切断二噁英生成途径等。
3. 降低焚烧时的生成量。低温、缺氧、停留时间不足及燃烧不完全是垃圾焚烧过程中生成二噁英的主要原因,因此,采用提高炉温(>850℃),在高温区送入二次空气以提高氧浓度(>11%),以及延长烟气在高温区的停留时间(>2秒,且烟气驻留时间增加1秒,二噁英浓度可以减少1/2)等措施使垃圾在焚烧炉内充分、稳定的燃烧,同时,避开二噁英温度生成区,可有效降低二噁英生成量。
4. 采用流化床焚烧炉,以及在垃圾中掺入一定量的含硫煤等,也能较好地降低焚烧过程二噁英的生成量。
5. 焚烧危险废物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专用焚烧设备。
六、治理技术要求
(一)钢铁行业
1. 总体要求
(1)原料分类收集和处理,从源头控制二噁英的形成源或切断二噁英的形成途径,减轻末端处理负荷。
(2)产生二噁英的装置尽量局部或整体封闭,并采用负压操作收集含有二噁英物质的烟气,收集的烟气必须设立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但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3)产生含二噁英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二噁英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应满足如下要求。烧结机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浓度≤0.5 TEQng/m3,球团焙烧炉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浓度≤0.5 TEQng/m3,炼钢电炉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浓度≤0.5 TEQng/m3,中频炉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浓度≤0.5 TEQng/m3。
2. 烟气净化处理技术要求
(1)吸附法。采用活性炭、活性焦炭及聚酰亚胺纤维过滤器吸附塔吸附脱除烟气中二噁英类物质。
(2)吸收法。采用碱液(如石灰乳、烧碱液等)吸收塔吸收去除烟气中的二噁英类物质。
(3)催化还原法。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装置催化分解烟气中的二噁英类物质。
(4)光降解法。利用二氧化钛加紫外光催化分解烟气中的二噁英类物质。
(5)两级焚烧法。废料先在较低温度下脱氯,熔融废料再进一步在1200℃高温热分解。第一级产生的气体脱氯化氢后可以进入第二级燃料器助燃。
(6)熔盐燃烧法。把氢氧化钠、碳酸钠和硫酸钠的熔盐与二噁英类有机氯化物一起在1000℃下进行反应,可将二噁英类有机氯化物转化成氯化钠、碳酸钠、氢等无害的无机物。
(7)高效电子反应法。使用电子束使废气中的空气和水生成活性氧等易反应物质,进而破坏二噁英的化学结构。
(8)净化处理含有二噁英物质烟气的装置,原则上选用技术成熟、工艺可靠、操作简单、运行稳定、投资适宜的处理设施,根据目前的情况,建议采用吸附法、吸收法及催化还原法(SCR)净化处理工艺装备。
(二)有色金属再生行业
1. 总体要求
(1)废有色金属原料进行分选,采用自动化技术去除废有色金属表面杂质,从源头控制二噁英的形成源或切断二噁英的形成途径,减轻末端处理负荷。
(2)产生二噁英的装置尽量局部或整体封闭,并采用负压操作收集含有二噁英物质的烟气,收集的烟气必须设立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但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3)产生含二噁英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有色金属再生企业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浓度≤0.5 TEQng/m3。
2. 烟气净化处理技术要求
有色金属再生行业净化处理含有二噁英物质烟气的装置,原则上选用技术成熟、工艺可靠、操作简单、运行稳定、投资适宜的处理设施,根据目前的情况,建议采用吸附法、吸收法及催化还原法(SCR)净化处理工艺装备。
(三)固体废物焚烧行业
1. 总体要求
(1)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焚烧过程控制参数(如温度、氧度、停留时间、燃烧状态等)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从源头控制二噁英的形成源或切断二噁英的形成途径,减轻末端处理负荷。
(2)产生二噁英的装置必须局部或整体封闭,并采用负压操作收集含有二噁英物质的烟气,收集的烟气必须设立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但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3)产生含二噁英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二噁英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应满足如下要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浓度≤1.0 TEQng/m3,医疗废物焚烧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浓度≤0.5 TEQng/m3,其它固体废物焚烧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浓度≤0.5 TEQng/m3。
2. 烟气净化处理技术要求
固体废物焚烧行业净化处理含有二噁英物质烟气的装置,原则上选用技术成熟、工艺可靠、操作简单、运行稳定、投资适宜的处理设施,根据目前的情况,建议采用吸附法及吸收法(优先采用烧碱)净化处理工艺装备。
七、其它
(一)加强环保宣传,及时公布有关环境信息,增强人们的环境意识和防范意识,全方位控制二噁英类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和人类的危害;同时建立健全二噁英类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二)加强二噁英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二噁英监测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二噁英监测技术水平。
(三)根据《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排放二噁英的企业和单位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二噁英排放监测,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