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落实环境监察执法责任,强化环境监察执法监督,确保环境监察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规范执法,实现环境监察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科学管理,全面提高环境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省环保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本辖区贯彻落实情况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检查,并纳入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内容。
2013年10月22日
《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规范》(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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