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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已废止)

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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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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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国质检量联[2005]247号

颁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节能与资源管理类

颁布日期:2005-07-23生效日期:2005-07-23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0年12月7日被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8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节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重要意义

  能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提高我国经济运行质量、改善环境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也是缓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自能源计量工作是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规、政策、标准,合理用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是国家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评价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对于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能源计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能源计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能源计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产量和产值,忽视能源计量管理;二是一些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有些能源计量器具老化、落后,导致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三是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计量器具不能按期检定或校准,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能及时更新;四是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使用方面,没有把计量数据作为企业能源量化管理、实现真实成本核算的基础,存在“各自为政、数出多门”的现象;五是一些计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缺少系统的能源计量知识和专业化的管理经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六是国家能源计量的法规、标准有待完善,政府管理部门对企业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对企业能源计量的指导和信息服务不到位;技术机构和中介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其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服务功能。

  三、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以节能降耗为中心任务,完善法规,强化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宣传培训,夯实企业能源计量的基础,提高能源量化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的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督促企业加强计量器具和计量数据的管理,对能源计量先进企业要给予鼓励和支持。

  2.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监督管理相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经营的实体,节能降耗是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必然需要,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节能和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针对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能耗行业的特点,进一步落实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完善计量管理,提高计量检测水平。

  4.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积极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计量检测、培训教育等服务。

  (三)目标。

  经过5年多的努力,到2010年底,能源计量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企业节能意识和计量意识显著增强,部分企业能源计量薄弱和严重浪费能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年消耗能源5 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能源计量工作达到科学、规范的管理水平。

  四、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能源计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能源计量的规章和办法,建立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深入开展。

  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了十多项能源计量管理和节能监测方面的国家标准,今后还将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继续组织制定相关的国家标准,修订现行的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国家标准。政府有关部门、高耗能行业和企业要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引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

  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主体是企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从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和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等方面入手,帮助、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管理,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证,人员是基础。企业领导要重视能源计量工作,熟悉国家能源、计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要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形成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能源计量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等规章制度;要加强能源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能源计量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代能源计量管理的需要。

  企业要不断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对能源计量检测过程的控制水平。要依据《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并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企业要对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使用实施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能源计量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用科学、准确的计量数据指导生产,通过量化考核发现工艺缺陷、管理漏洞和技术潜力,及时加以改进提高,把节能挖潜落到实处。

  (三)建立能源计量工作的责任制,开展对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的检查。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计量管理制度,把企业能源计量的责任纳入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之中,纳入各单位的日常管理之中,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各省级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节能、计量法律法规和《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国家标准,组织对高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和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满足节能降耗的需要。对不能按照规定保证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的,以及出具虚假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要进行曝光和批评教育。

  (四)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通过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组织后续监督抽查等手段,强化对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仪器,仪表的监督管理,对技术落后的能源计量仪表及设备要坚决淘汰。

  计量技术机构要加强能源计量仪器仪表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企业提供现场计量检测服务;要尽快建立新型能源计量仪表的计量标准、校准装置,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扩大能源计量仪表的检定校准覆盖范围,保证能源计量仪表有量值溯源的依据和途径;要针对能源计量仪表的综合性、难以拆卸性等特点,引进和研制能源计量仪表在线检定校准装置,研究推广在线检定校准方法。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组织计量技术机构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能源计量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五)加强能源计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为能源计量服务的技术平台。

  要充分发挥节能监测中心、计量协会等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能源计量工作,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建立为能源计量服务的技术平台,在节能计量仪表配备情况的检查、企业能源计量状况的评判、人员资质的培训考核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能源计量和节能监测方面的学习培训,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检测技术,提高企业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素质。


  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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