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各县 (市 、区)税务局,各级银行、保险机构:
为深入贯彻炼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江门市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有力支持我市高质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市无废办、市金融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国家全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联合制定了 《江门市绿色金融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门市绿色金融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国家全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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