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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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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青应急〔2023〕68号

颁布部门: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4-19生效日期:2023-04-19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青海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划分执法管辖权,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应急厅备案。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19日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全省安全生产秩序,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结合青海省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重要抓手,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创新执法模式,落实精准执法措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执法目标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依法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持规范执法、精准执法,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办企、合规经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以高质量执法促进安全生产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执法对象

  按照《青海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对监管领域范围内的中央驻青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总部和省属企业总部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2023年,计划对59家企业(包括:3家煤矿、12家非煤矿山、13家危险化学品、31家工贸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并抽查市(州)、县(市、区、行委)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执法的部门企业。在年度内对重点企业开展1次及以上日常执法检查,对一般企业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双随机”执法抽查。

  四、执法程序

  (一)执法前准备

  1.了解企业地理位置、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生产状况及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情况,对再次检查的,应当事先查阅上次检查档案资料。

  2.遵循依据准确、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性质、重点场所部位、重点工艺环节、重点设施设备等因素,详实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执法检查方式及执法重点内容等事项。

  3.准备检查所需的执法车辆、执法证件、录像、照相、录音、检测工具仪器等执法装备及“互联网+执法”系统终端设备,根据检查现场职业危害因素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及执法文书等,可以聘请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和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二)现场执法检查

  1.科学制定现场检查方案,采取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检查、座谈问询的方式,深入查找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询问核实,并做好相应记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采集固定证据。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3.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三)执法文书归档

  执法工作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及时将执法检查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执法文书、影像等资料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年度执法计划是全年执法基本任务,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年度执法任务。要通过严管重罚,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纠正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增强行政执法威慑力,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落实执法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做好执法权责清单、行政处罚、救济途径等信息公示,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理、合法、适当。落实“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行政处罚立案标准,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明确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的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落实复查责任,指导督促企业限期纠正违法行为、消除问题隐患,实现执法闭环管理。

  (三)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积极运用应急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实现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100%、线上执法率100%、企业基本信息录入率100%、监管行业覆盖率100%等4个100%目标,实现案卷网上调阅、案卷在线评查,推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处罚,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系统典型案例报送模块的信息化优势,落实典型案例审核、通报等制度,严格案例报送范围,提升案例报送质量,持续提升典型案例报送率和合格率。

  (四)严格执法工作纪律。严肃执法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关于新时代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树立树牢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纪律意识、担当意识,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落实廉政承诺和廉政监督反馈卡制度,邀请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参加执法检查,主动接受执法对象监督和纪检监督。

  附件:2023年度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企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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