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筑牢安全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降低施工风险,提升安全环境,根据《2023年度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沪建安质监〔2023〕16号)要求,结合近期事故分析、各类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顽症,现印发2023 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应将整治重点纳入日常管理。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针对整治重点进行严格排查、严格整治,并留存相关书面资料。
二、各监督机构可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区域整治重点,并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巡查等活动中重点监管和查处,对整改不力的应依法处置,查处结果应与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以及文明工地查评挂钩,严肃监管氛围,加大查处力度。
三、各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整治情况上报总站,上报情况和整治力度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3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
2.《2023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季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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