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一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二十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秋国庆假期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和多发期,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安全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强化政治自觉、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深入分析研判,认真查找短板弱项,摸清底数,建立安全生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隐患,落实落细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安〔2022〕5号)文件要求,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再部署再安排再加力度,迅速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党委政府层面: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力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审批红线把守、推动各安全生产专委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及“两节一会”期间安全生产安排部署等工作落实情况。部门层面:重点检查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和工贸行业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等工作落实情况。企业层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企业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物资力量准备等情况。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2022〕7号)安排部署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省安委会将于9月中旬提前启动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第二阶段工作,实现全省所有市州、重点行业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重点督导自建房、城镇燃气、工贸行业安全“百日行动”工作进展,今年以来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和上一轮督查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危化、矿山、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风险防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三、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两节一会”和持续高温干旱天气下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排查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防控重大事故。加强矿山现场作业条件、安全防范措施等风险评估,抓好瓦斯、水害、顶板、冲击地压、采空区、边坡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深入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做好油气储存、化工园区、陆上高风险油气井、烟花爆竹、油气长输管道等安全风险防范。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地区路面管控,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全面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组织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加强瓶装液化气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治理,持续强化高坠事故治理行动。加强道路交通、水利和轨道交通施工工程的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房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刻汲取近期我省个别地区因持续高温干旱引发的森林火灾深刻教训,加强对火险等级持续偏高地区、火灾频发地区以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的火情监测巡护,严格火源管理,加强林区农事、生产生活用火管理,层层落实监护责任。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20人以上群租房、“多合一”、医院、养老院、KTV、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电化学储能电站、密室逃脱等消防整治。加强重机械、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束缚装置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地铁、校园、文化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改。
四、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理直气壮、如履薄冰、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要求,采取“两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紧盯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问题隐患,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执法,加大区域合作、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力度,关口前移强化过程执法,坚决查处各种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运用刑法衔接,始终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强化“打非治违”,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加强对未遂事故和非亡人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对前期排查的重大隐患能整改而拒不整改或未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视同事故进行调查,严肃问责。省安委会将加大“两节一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失职追责问责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不到位、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厉惩处。
五、严格应急值守,始终保持临战状态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不间断值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两节一会”期间,实行信息“零报告”和值守“日调度”,坚决禁止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强化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温等恶劣天气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应急响应等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加密调度各地应急值守和救援队伍值班备勤情况。做好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准备,健全军地、央地、消地联动机制,协调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应急状态。强化应急预案和救援力量部署,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靠前驻防,加强应急演练和技战术训练,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确保及时有效科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