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推动再生水、雨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制定了《汕头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
汕头市水务局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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