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局,高新区安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抓好任务落实。请各县区、高新区于2022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应急局。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机关督查检查工作计划。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加快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引领,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完善机制、深化整治、强基固本,高效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强化省会城市在保安全促稳定方面“先发力、带好头”的责任担当,为攻坚推进“强省会”行动战略、系统推进兰州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化应急管理改革
(一)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完成兰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组建,建立健全执法程序、执法规范、案卷评查、培训考核等制度。(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
2.指导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新进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
3.加快建立分级分类执法体系,建立日常执法检查以县为主,规模大、风险高、专业性强的大中型企业由市级监管的机制,防止多头重复执法、简单下放执法权限。(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监管科室配合)
(二)实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
4.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接沟通,做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机构调整和相关改革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大队牵头,人事科配合)
(三)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
5.编制并组织实施兰州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规划财务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6.编制并组织实施兰州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四)调整优化“三委四部”议事协调机构
7.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机构设置,健全完善各机构议事规则,优化运行机制。(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精细化安全监管
(五)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8.制定《兰州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兰州市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市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各县区对照制定本级党委政府“两个清单”。(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负责)
9.制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厘清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行业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各监管科室配合)
10.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员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对企业负责人“安全三问”(主要负责人职责是什么,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有哪些,如何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和行业监管部门“一责三排”机制(靠实责任,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各监管科室配合)
(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1.建立安全生产周调度和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制定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商贸行业安全管理科、城市安全监督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指导行业部门深入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督查(6月份),系统评估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各监管科室配合)
13.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图”,分区域、分企业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动态评估更新,精准实施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商贸行业安全管理科、城市安全监督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督促推进全市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会同市燃气整治办开展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城市安全监督科负责)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15.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紧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深入推进设计诊断复核、专家指导服务、消地协同检查,精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推进西固区、红古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申报工作。总结精细化工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年底前所有危化品企业启动建设,全市80%以上的危化生产企业、储存经营企业和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引入杜邦安全管理模式。(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
(八)加强矿山安全监管
16.完善“一地一册”“一矿一册”安全风险台账,对相邻矿山实施重大风险联防联控。督促指导全市5户煤矿完成“电子封条”建设,开展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开展矿山企业基本信息统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
(九)加强工贸领域监管
17.开展有限空间、钢铁、粉尘防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专项执法行动,对工贸行业涉氨制冷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园区(商贸集中区)安全专项整治。推广兰铝和连铝班组安全卫士“葡萄图”安全管理模式,在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全面铺开。(工商贸行业安全管理科负责)
(十)加强消防领域监管
18.加强重点场所火灾防范和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风险单位场所,纠治电源火源管理、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疏散等问题。组织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站建设、消防配套设施专项督查,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市消防救援支队、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负责)
三、提升自然灾害防救能力
(十一)加快推进九大防灾工程建设
19.推进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督促市级主要参与部门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完成数据汇交,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开展市县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负责)
20.谋划建设兰州灾害预警监测系统。(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负责)
21.督促各牵头单位加快工程治理,持续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工程。(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跟进国家西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
(十二)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23.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认真做好查缺补漏改进工作。健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完善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各专业部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大灾害形势研判意见。(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技术研究,开展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准备评估。(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负责)
25.协调水利部门排查水库下游河道泄洪安全风险,落实泄洪预警责任措施。(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负责)
(十三)做好灾害防范准备
26.发挥好市减灾办信息汇总、协调联络和督查指导作用,突出各灾情指挥部的积极配合、快速响应、协调联动,提升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组织保障能力。(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7.细化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力量指挥权限,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协调推进森林草原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推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科学组织火灾扑救,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负责)
28.分级公示防汛抗旱、山洪灾害、主要河流水库行政责任人,落实包抓责任。协调推进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53条洪道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和黄河干流防洪综合治理提标改造工程等前期工作,完成沟道淤积物清理,以沟代路问题整治。督促开展水库下游泄洪安全和省道及县乡道路桥涵行洪安全风险以及黄河干流、地铁站防汛抗洪安全风险排查,实行动态跟踪销号管理。完善乡镇、村社完善山洪风险台账,落实转移避险责任和措施。(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负责)
29.加强地震震情、地质灾害监控跟踪和会商研判,联合开展地震应急准备督导检查,强化地震应急准备,进一步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减轻重大地质灾害损失。(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负责)
(十四)做好灾后重建和灾害救助工作
30.建立灾情调查评估队伍,探索灾情快速核查机制。协调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动员机制,健全以政府储备为主,商业和企业生产能力储备为辅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物资储备,倡导家庭储备应急物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应急救灾物资社会化配送能力,确保能够迅速安全运抵灾区。更新完善灾害信息员数据库,指导各县区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轮训,提高灾情信息管理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灾害损失核查评估等业务工作能力,提升灾情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负责)
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十五)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31.推动县区和部门加快修订总体预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制定应急行动方案和工作手册,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32.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应急通讯保障拉练、社会救援队伍无脚本拉动演练等实战化应急演练。指导各县区结合辖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特点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应急指挥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十六)加强应急响应机制建设
33.推动值班值守专业化、规范化,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统一规范应急响应启动、调度指挥、指令发布等工作。(应急指挥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34.探索行业部门应急响应启动后的联合值守,局机关内部混编成组响应模式,明确前方、后方指挥部建设标准和要求。(应急指挥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35.规范灾情等信息发布权限、发布时机、发布内容、发布要求,做到一套机制运行、一个窗口发布信息,高效有序应对处置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应急指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36.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应急指挥、事故灾害复盘等机制,全面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和水平。(应急指挥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37.加强与西北省会城市和兰西城市群城市合作交流,不断完善多层级、多渠道、多形式协调联动机制。(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38.建立应急救援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兰州警备区、武警兰州支队、重点行业部门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升应急准备能力。(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负责,各有关科室配合)
39.建立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应急、发改、公安、财政、交通、粮食物资储备、红十字会等部门以及兰州警备区、武警兰州支队协同参与的应急救灾物资联动机制。(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负责)
40.扎实组织省党代会、省运会、兰马赛、兰洽会等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工作。(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十八)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41.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加强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支持其向“一专多能、一队多用”拓展,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完善调动指挥机制,实现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指挥。(市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加大地质灾害、危化品、矿山、地震、森林草原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强化装备配备、业务培训、实战训练等工作,落实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保障运行维护费不少于30万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负责)
43.与航空、医疗、电力抢修等专业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合作协议,纳入市级应急救援体系。(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负责)
44.制定《兰州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年度评估考核方案(办法)》,鼓励引导社会应急力量不断提高队伍实战水平。(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负责)
45.构建兰州市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台账,绘制装备及物资储备地点图,形成装备物资储备“一图一表”。(救灾和物资储备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十九)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46.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年版)》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制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方案,围绕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等方面,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城市安全监督科牵头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47.推进《兰州市城市安全发展条例》立法工作。(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提升安全防灾研判水平
48.按照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早预防“四早”标准,健全完善信息收集机制,横向打通行业部门监测信息、网络舆情信息通道,纵向收集事件专报信息、现场采集报送信息。(应急指挥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49.建立行业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参与的风险研判机制,紧盯重要时段、重点活动、天气变化、复工复产、事故高发区域、领域和时段、长期未发生事故区域,开展“一周小研判、一月中研判、一季度大研判”,拓展防灾安全风险研判广度深度。(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各监管科室配合)
50.建立典型事故案例信息库,逐一开展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规律,完善防范机制,创新应对举措,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应急指挥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各监管科室配合)
(二十一)加大安全防灾宣传教育力度
51.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安全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安生生产、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策法规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52.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应急安全宣传信息版块建设。依法依规组织安全生产、救灾领域政务公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53.打造多元应急文化阵地,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打造县(区)主题公园、乡镇(街道)文化长廊、企业体验中心,督促学校、卫生机构、科技馆、展览馆、体育馆、文化娱乐等各类场所开设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专栏(文化墙)。(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政策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54.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大防灾减灾常识技能宣传教育力度。10-12月,组织开展全市国家级、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督查。(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负责)
55.建设管理应急广播,打造安全防灾信息发布、普及防灾安全知识的“发声器”。(应急指挥科牵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和火灾管理科、各监管科室配合)
(二十二)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56.指导县区构建乡镇(街道)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村(社区)协同、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的新型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准备。(应急指挥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57.指导县区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具体机构和专职人员,细化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58.指导县区构建以消防救援队伍为基础,乡镇(街道)干部为主体,社会组织、退役军人、民兵、基层医疗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人员为辅助,村(居)自治组织成员等其他人员为补充的基层应急管理队伍。7月份,组织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督导。(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三)推动安全培训提质增效
59.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规范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牵头,政策法规科、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配合)
60.严格考试组织管理,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素质和能力。(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负责)
61.加强与人社、住建、消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协作联动,支持安全生产考试培训机构整合资源,拓展相关行业领域培训,优化考试点布局。(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负责)
(二十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62.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指导参保企业利用安责险信息平台做好线上投保、企业信息更新、政策培训学习、隐患排查自查、事故预防服务反馈等工作。(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监管科室配合)
(二十五)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63.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应用,完成与教育、住建、高速等部门系统对接,做好区县培训推广工作,加强平台实战应用。(应急指挥科负责)
64.开展应急无线通信网建设,构建标准化、可视化的通信指挥调度体系。(应急指挥科负责)
65.基于视频分析技术开展危化、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分析应用,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素质能力过硬的应急队伍
(二十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6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67.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五个抓好”基本要求,推进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加强应急管理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指导县区落实双重管理要求,抓好领导干部班子建设。(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8.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探索推进“党建+应急管理”,把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到应急管理基层党组织,真正做到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注重惩治威慑、监督约束和教育引导有机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作风建设
持续加强纪律建设,建立健全制度规定,逐步推进准军事化管理,树立应急人良好形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规定,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解决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着力厚植应急文化,加强应急工作职业精神教育,弘扬优良作风,展示职业风采,提高社会公众对应急工作的认可尊崇。(人事科、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