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及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成果,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部署,结合实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陕西省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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