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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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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沈政发〔2021〕10号

颁布部门:沈阳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1-05-08生效日期:2021-05-08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 6号)工作要求,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实现美丽沈阳建设目标。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以维护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夯实基础,全面衔接。明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开展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具,资源开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落地等工作应与“三线一单”成果全面衔接,为“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奠定基础。

  分区施策,分类准入。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分别提出管控要求,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促进环境管理精准化。

  统筹实施,动态管理。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构建共建共享、分级实施的工作体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体系,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碳排放趋势趋于平稳,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空间格局、绿色产业结构、绿色能源结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沈阳。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7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2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面积为23561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32%;重点管控单元48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面积为67986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287%;一般管控单元7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面积为37054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81%。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137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3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三、实施要求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是推动产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于城市开发建设、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要素管理、环境监管与执法、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工作。

  (二)全面强化“三线一单”指导作用。强化“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中要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开展协调性分析。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指导作用。

  (三)不断完善应用机制和技术保障。充分认识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意义,建立“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工作机制,适时建立“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平台,不断提高“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生态环境局要组建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切实做好技术保障。

  (四)实行动态更新与定期评估。市生态环境局每5年开展一次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动态更新“三线一单”数据库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发生重大变化调整,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是落实“三线一单”的实施主体;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全市“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调整更新和宣传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做好本行政区域“三线一单”的实施、调整更新和宣传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市和区、县(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实施、评估、调整更新工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及政府决策做好财政资金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实施“三线一单”情况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跟踪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推进实施应用。

  附件:

  1.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2.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3.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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