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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20年工业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20年工业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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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20〕4号

颁布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节能与资源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1-15生效日期:2020-01-1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综保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2020年工业节能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月15日

南昌市2020年工业节能工作指导意见

  2020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我市做大做强做优南昌大都市圈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全面完成本年度工业节能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指导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为核心,以淘汰过剩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为重点,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为途径,以工业绿色发展为抓手,以完善节能工作制度,强化节能宣传,提高节能工作能力为主攻方向,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深入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增效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三五”工业节能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大南昌都市圈续写工业节能工作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2020年,确保完成“十三五”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6%的目标任务;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量6万吨标准煤;全市节能监察150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8家企业的能源审计和电平衡测试;淘汰高耗能用能设备200余台套。

  各县区、开发区、有关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等责任单位要根据“十三五”工业节能规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年度工业节能目标任务。

  三、工作举措

  (一)考核工作进度。市工信局、市节能办、市统计局要组织力量对各县区、开发区、重点用能单位2019年度以及“十三五”期间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者未完成“十三五”工业节能目标任务进度的县区,要按照节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评价考评工作中给予“一票否决”的意见;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或者未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进度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将其纳入省、市诚信建设管理系统中的失信名单。

  (二)完善规章制度。一是要根据制度建设的要求,全面清理现行节能工作规章制度中与绿色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时调整不合事宜的条款,同时加强循环节能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二是要推行最严格的准入标准,完善能耗、水耗标准;三是要完善市场化机制及配套政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机制,探索用能权交易机制;四是要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实行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另外,我市还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南昌市“十四五”工业节能规划》、《南昌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办法》;实时修改《南昌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

  (三)强化工作调度。召开全市工业节能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工业节能工作经验做法,发布年度工业用能状况白皮书,表彰一批工业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对2020年度全市工业节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我市工业节能战线的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使全市工业节能工作力度不减,热度增强。继续抓好节能调度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业节能工作调度会,了解和掌握各县区、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状况,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业节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大执法力度。市节能监察中心除开展日常节能监察执法外,要积极落实国家工信部和省工信厅的工作部署,开展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行动。2020年工业节能专项监察执法重点要放在化工、铝合金等高污染和高能耗行业。要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南昌市工业节约能源监察条例》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帮助有关县、区建立能耗在线监察平台,指导有关县、区对能耗超过国家强制性限额标准的行业和企业,开展工业节能专项监察活动,提高县区节能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用节能监察执法手段来推动落后产能的退出、遏制“地条钢”的生产以及推动相关产业的有序发展。

  (五)拓展工作深度。要继续发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支持力度向节能工作深度拓展,重点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如: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项目;水泥、金属冶炼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汽车生产、铝合金生产加工、有机化工、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快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节能降耗增效项目等,使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达到既节能又减排的双赢效果。

  (六)凸显品牌亮度。大力支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电平衡测试,挖掘节能潜力;支持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对纳入禁燃区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淘汰,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支持相关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工厂申报工作,使绿色发展成为我市蓝天保卫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成为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品牌。

  (七)提升认识程度。要采取市、县联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继续抓好“地球一小时”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在节能宣传中普及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知识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对节能工作的认识程度;在节能培训中大力宣传国家的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节能技术标准,不断提升全市工业节能工作者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使我市节能宣传工作持续升温,达到宣传群众、推动工作的预期效果。

  (八)夯实工作态度。要充分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继续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持续抓好工业节能领域的“怕、慢、假、庸、散”专项整治工作,用过硬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舍我取谁的工作干劲,抓好节能专项资金的监管;抓好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的扩容与监管;抓好节能调度分析与预警约谈;抓好节能监察执法,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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