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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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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7-02生效日期:2019-07-02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

  2018年,市安委办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了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各县(区)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完成了一批工业园区规范化创建工作,培育了一批规范化的试点单位,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有效管控工贸行业工业园区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2018年12月,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目标并部署相关落实措施后,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经研究,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将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纳入应急管理部门助力我市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重点工作任务。现将制定的《惠州市全面推进工贸行业工业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一并提出如下相关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务必深化思想认识。工贸行业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是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对市委、市政府的庄严承诺,也是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关键一招,各县(区)局务必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工贸行业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两年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组织部署,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二、务必明确目标任务。各县(区)局要结合对标一流城市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深化对建设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的理解掌握。要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本地区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科学制定具体的任务表、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推进工贸行业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

  三、务必取得工作支持。全面推进工贸行业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各县(区)局要加强工作请示汇报,取得所在地党委政府对工作的理解和全力支持,营造良好工作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深化与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行单位、企业的密切务实沟通,并将贴身服务融入宣传发动工作之中,充分调动相关单位、企业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进园区规范化建设创造条件。

  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反馈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梁文献,联系电话:2181207,邮箱:zak2180379@163.com。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

惠州市全面进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标建设国内一流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我市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全市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将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监管融入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建设运行之中,推动园区建设管理单位和园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措施,全面提高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为保障全市工贸行业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安全发展,进一步提升一流的营商环境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和步骤

  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233家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其中:(1)2019年,完成133家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2)2020年,完成100家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

  具体时间步骤:

  (一)2019年7月上旬:制定方案和动员。

  (二)2019年7月-12月:推进2019年工作任务,启动2020年建设工作。2019年,惠城区完成10家;惠阳区完成30家;惠东县完成4家;博罗县完成27家;龙门县完成1家;大亚湾开发区完成16家;仲恺高新区完成45家。

  (三)2019年12月底:阶段性任务验收督查。

  (四)2020年全年:推进并完成剩余100家园区建设任务,持续巩固2019年工作成果。

  (五)2020年12月底:总结验收。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聚焦“八大措施”:

  (一)建立一套责任体系。完善工业园区管理和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联合园区内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园区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安委会主任,园区内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园区安委会副主任,领导机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由园区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组成,负责园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二是明确职责,园区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在重要时段、关键节点(汛期、复产复工期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与园区内各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共同管理、统一协调、明细网格、明确责任。

  (二)提升一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综合能力。根据各工业园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一批工业园区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和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综合能力,确保园区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强化园区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调动园区和企业主动参与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公示一批风险点、危险源。推动园区建立管理单位和入园企业两级风险点危险源常态化排查、公示、治理体系及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园区和入园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实施治理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精准管控安全风险。探索推动企业积极运用“智慧安监平台”,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创建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指导和鼓励工业园区具备条件的工贸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园区工贸企业整体上的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能力。至2020年底,力争园区内粉尘涉爆、使用危险化学品、使用液氨、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全部开展标准化创建,其他企业踊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工业园区涌现出一批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五)创建一批示范型企业。把抓好示范引领摆在创建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采取树立标杆、典型引领方式,带动各工业园区内企业学习标兵、追赶标兵,积极参与到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来。每个园区2019年至少率先创建一家示范性企业,为工作全面铺开打好基础。根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加强示范性企业的宣传引导,及时组织园区企业到示范型企业参观学习,用最便捷、最直观的体验增强企业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认识,提升参与积极性主动性。

  (六)建立一批安全生产文化教育阵地。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常态化宣传教育,在工业园区内普遍建立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教育阵地,营造园区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鼓励支持园区及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安全生产体验馆,增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直观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质量。

  (七)组建一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工业园区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落实预案评审、备案等工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企企联合、政企联合等多种形式,整合和优化园区专业的应急救援资源,组建园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一批应急救援物资,开展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创新应急管理机制,实现应急资源信息共享,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遇到各类突发事件能快速、有效、科学处置。

  (八)组建一支安全生产服务队。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园区内各项安全生产服务活动,切实履行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和引导工业园区管理配备(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组建安全生产服务队,原则上,每一个工业园区至少配备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面推进工贸行业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著好任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基础科,主任由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陆德文担任,负责全面推进园区规范化建设各项日常工作。各县(区)局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园区规范化建设的领导。

  (二)加强工作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密切跟踪工贸行业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进展,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县(区)局开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对企业类型多样、建设管理等情况复杂的园区,要组织专家团队,因情施策、分类指导。各县(区)局要定期研究园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全方位做好政策解读和工作指导,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落实责任分工,定人定园区,实行专人负责制,具体抓好辖区工贸行业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和各县(区)局要加强园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专项督查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进度慢、效果差的地区、园区,以及相关责任人,要加强约谈,及时给予督促和鞭策,确保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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