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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市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市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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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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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深安办〔2019〕110号

颁布部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4-25生效日期:2019-04-25

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市安委会其他各成员单位: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试行)》(安监总厅宣教函〔2017〕107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广东省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粤应急函〔2019〕330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全市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市安委办研究制定了《2019年深圳市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和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2019年深圳市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政府统筹指导下,动员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持续推进我市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规划明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为严格落实上级文件中关于安全发展宣教工作的要求,确保安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不因机构改革而中断。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借助机构改革这一契机,使安全文化建设领域拓展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多方面。深入推进我市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安全文化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典型模式推广等三方面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成为文化,让文化捍卫城市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安全文化阵地建设

  1.提升安全文化设施建设运营水平。一是提高安全教育场馆运营水平。召开安全教育基地建设运营现场会,交流分享运营管理、设备更新、讲解培训、制度建设等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全面提高全市安全教育基地的整体运营水平。二是加快安全教育基地改造与建设工作,探索多种形式、多方投入的安全宣教基地建设模式,提升基层安全教育软、硬件水平,建设各类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安全教育基地,到年底,基本形成“1+10+N”的安全宣教基地布局。三是充分发挥各类安全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责任单位:各区、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加大安全应急常识公益性宣教力度。一是借助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播放、刊登安全应急常识、公益广告等。二是在公交车、出租车、地铁车厢等“移动电视”上传播安全应急动画片、短视频、小电影等安全文化影视产品。三是利用机场、车站、码头、商业区、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子宣传栏、灯箱广告位等,普及安全知识,扩大安全宣传辐射面。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局、市消防支队、各区政府、深圳地铁集团、深圳机场集团配合。

  2.用好用活各类媒体,打造安全宣传大格局。一是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用好用活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结合行业特点和平台特点,发挥优势,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科普、安全政策法规解读。二是在加强与网民互动交流的同时,强化与传统媒体的合作,利用其专业性、权威性及其较大影响力的特点,提高自身舆情应对能力,为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营造良好和谐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丰富安全文化活动

  1.开展特色主题活动。扎实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粤港澳知识竞赛、平安第一课、应急大讲堂等主题宣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到各种宣教活动中,提高活动参与度、影响力,通过特色主题活动助力应急知识公益宣传长期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深化“七进”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组织干部、专家、义工、志愿者,通过培训、咨询互动、送安全知识上门、设立安全宣传栏、文艺汇演、警示教育培训等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走进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努力打通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传播活动。一是制作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优良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标语、电视节目、电影、图书、动漫等文化产品。二是通过各类公益平台、新媒体、传统媒体、主题活动等进行推广展播,使安全文化精品发挥最大的效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局、市消防支队、各区、地铁集团、机场集团配合。

  4.创新活动开展方式。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网站等平台,结合线下活动、主题活动,举办各类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开设网络微课堂,开发小游戏等,线上线下互动配合,提升各项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推广安全文化典型模式

  1.总结凝练安全文化宣传标语。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区域特点,总结提炼3条以上以安全发展理念为基础的安全文化宣传标语,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要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积极性,采用有奖征集等方式,创作既能在理智上启发人、又能在情感上打动人、还能体现深圳特色的安全广告语,并加以推广。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推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分行业、分领域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安全文化建设,及时总结凝练与所在行业、领域相适应的企业特色安全文化模式,并予以推广。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应各选取至少2家有具有普遍适用性、推广性的典型企业,通过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开展交流学习,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局、市消防支队,各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是推动安全发展、创新发展的主要途径和必然要求,是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实现城市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惠及市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工程。我市是全国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之一,2019年是建设试点城市的最后一年,也是决定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年、冲刺年。为做好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我市安全文化水平,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快进度,加大力度,把相关工作纳入全年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强化政策保障和经费投入,按照此方案查漏补缺,全面落实本辖区本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二)全面开展,稳步落实。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内容不应只局限在安全生产领域,应扩大到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各区、各部门要全面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确保安全文化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要敢于大胆探索,做好先行先试,争取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多出精品力作,打造样板,为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安全文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三)总结提炼,积极推广。各区、各部门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区域、本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任务,重点突出2019年的工作目标,并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工作。要总结归纳一批出经验、出亮点、出产品、出典型的工作成果。同时,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单位要对2017至2018年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开展自评,对安全文化建设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梳理,形成《自评报告》(请筛选文化精品及宣传标语等作为佐证材料);同时,需结合本方案和行业、区域特色,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2019年度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

  各单位的《自评报告》、《工作方案》,请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四)加强沟通,报送信息。一是要以安全文化为契机,加强宣传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有能力、有活力的宣传骨干。各区、各部门应指定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宣教工作业务处室(科室)、负责人及联络人,进入“市安委办宣教工作群”,二是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请各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安委办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教培训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深安办〔2019〕84号)的要求,每月按时提交宣教数据及佐证材料。三是将三年来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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