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指导地方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信息采集组织实施工作,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文件,我部组织编制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试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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