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鼓励和支持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提升煤矿灾害防治技术水平,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等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征集工作,经过专家初评遴选、终评审定以及公示等程序,研究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共55项,现予发布。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推广和应用。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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