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规范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与投资工作,我部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和《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等四项指导性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相关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3.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4.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环境保护部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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