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安监局,市列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局关于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京市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南京市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江苏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
附件3: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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