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机关各处(室)以及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涉险事故的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涉险事故信息报告及处置响应办法(试行)》经2012年11月15日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的事故信息报告及处置响应办法,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制度。同时,要建立与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国土、气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内部信息渠道,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信息,以最快的速度启动相应预案。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省局机关处室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涉险事故信息报告及处置响应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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